第1章 两脚羊 (第1/2页)
井国,平水府,白云胡同。
一辆黄包车,停在白云胡同口,车夫小心翼翼提醒着卧在车里熟睡的客人。
“先生,白云胡同,到了。”
云阿四被车夫叫醒,看了眼胡同,摸了张零票,递给对方后,提着自己的皮箱,下了车。
白云胡同很幽静。
胡同两侧没有墙皮,砌墙青方砖之间交错的纹路,清晰无遗的暴露着。
这会儿已经傍晚了,天淡淡的黑,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经开始上工了。
她们穿着旗袍,戴着自己压箱底的首饰,靠在砖墙上,露着丰腴白嫩的腿,等候客人们挑货。
“四哥,回家了?”
“四哥,上我家玩一趟,家里进了台收音机,能听节目,蛮有情趣的呀。”站墙小姐吸了口女士香烟,调戏阿四。
聊天的时候,云阿四的皮箱滴着血。
他不动声色,拿出手帕,抹掉血迹后,稍稍弯着腰,扬着手,跟小姐们边打着招呼,礼貌拒绝对方的邀请,边往胡同的深处走。
白云胡同146号,
到家了。
云阿四进了屋,脱去大褂,拿毛巾洗脸,擦手擦脖子。
他的太太郑玲子,此时帮他整理着皮箱。
箱子打开,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还赫然躺着一只——带血的羊。
羊不大,从头量到尾,顶多半米,肚子被剖开,内脏已被摘掉,皮肉的血迹还未干涸。
羊不算稀奇,但稀奇的是,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
四只蹄子上,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
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但她没有去动羊。
每次出差,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可处理羊,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
曾经有一次,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才伸手,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
所以,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也只能忍着,她把带血的衣物、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
衣物拿水泡着,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袋子丢掉。
清理期间,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阿玲,我去做羊。”
她期盼许久了,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刻意不动声色的说:“嗯,多放点葱。”
“好。”
云阿四抱着羊,走到卧室门口,忽然回过头问:“对了,玲子,和我结婚以来,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对吧?”
“嗯。”
“吃多少只啦?”
“十二只,怎么了?”
“没……没什么,蛮好,蛮好。”
云阿四终于把羊抱到了厨房,他发现家里醋用完了,便重新穿好大褂,去胡同对面的“李记杂货铺”打醋。
郑玲子则对着穿衣镜,可怜起自己的身条来。
“早知道阿四今天回来,昨天就不该约小姐妹吃红烧狮子头,腰又要粗了。”
……
云阿四打完醋,回到家开始做羊。
他先将蒙在羊眼上的黑布解开。
羊的眼睛极有特点,是横瞳,左右宽,上下扁,人与羊对视,容易产生眩晕恶心的不适感。
但此时砧板上的羊则不是。
若是郑玲子在厨房,以她肉眼就能分辨自己涨了几两肉的感知力,一定能发现,这只羊的眼睛很奇怪。
“眼睛倒是蛮好看的。”
云阿四欣赏完后,拿筷子挑了羊眼珠子,用菜刀拍扁后,扔进了锅里。
接着,他又将羊蹄上的虎头鞋脱下。
将蹄子一一斩去后,云阿四划断了缝羊嘴的线。
羊嘴是强行缝上的,内部原本就绷着劲,线一断,“噗嗤”自己就张开了。
拔掉两排牙齿后,云阿四大刀阔斧的给羊改刀。
一时间,厨房里剁得噼里啪啦响。
云阿四经常处理羊,手脚很利索,大半个钟头后,一整只羊,分成了一块块大小均匀的羊肉,整齐的码进了砂锅,开煮。
云阿四拿醋、香油、麻酱等调了个蘸汁后,便坐到沙发上看报纸。
随着羊肉的香味越发的浓烈,郑玲子垂涎欲滴,云阿四收了报纸,进了厨房,配了一碗草药汤,然后端出了砂锅。
羊肉是白水煮的,蘸点蘸汁,原汁原味。
草药汤的汤色清亮,略带橙色,像饭馆里卖的橙子汽水。
“羊经常吃,这汤,你还是第一次做。”
“喝吧,我在明江府出差的时候学的,清凉解暑。”
云阿四笑着说。
郑玲子将信将疑,先尝了一小口,发现味道确实不错,鲜中带点甜,口感很细腻。
她便一边吃羊一边喝汤。
期间,她没劝云阿四吃羊,因为阿四不吃羊,说天生受不了羊膻味。
但她不知道,阿四很喜欢吃羊,
只是阿四不吃她吃的这种羊。
一整只羊,吃了整整一个钟,吃得郑玲子打饱嗝。
她轻抚着微微隆起的肚皮,打趣说:“阿四,怪你呀,明天上工,同事肯定嘲笑我是不是怀孕啦。”
“呵呵。”
云阿四瞧了一桌子的羊骨头和空空如也的汤碗后,饶有兴致的说:“阿玲,我在明江府出差,听说了一些趣闻,想不想听?”
“听了些什么名堂?讲讲看?”郑玲子吃饱喝足,心情也很不错。
云阿四说:“咱们世道里,有一个江湖,江湖很大,咱们平水府在江湖里,明江府也在江湖里,甚至井国的每一个州府,都在江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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