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8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2/2页)
当然了,这也并不是说小兰提供的证据就是假的或者没用的证据。
相反,唐泽对于这枚纽扣非常的上心,毕竟这可是「金牌助攻王」提供的证据,现在没有发挥用处,那只是还不到时候。
在唐泽沉吟思索之际,高木已经拿出了手机拍摄了小兰提供的纽扣,打算发给同事让他们拿着这个纽扣的照片去三个嫌疑人家中进行对比。
而对于这一举动,唐泽实际上是并不看好的,毕竟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害怕的,那自然是有恃无恐了。
因为各地都有交番所,所以去三人家中调查并没有花费太久,而其结果也如同唐泽所预料的那样,一无所获。
「你确定吗?」听到这个消息的目暮警官再度确认道:「三个人家中都没有掉了纽扣的衣服?」
「嗯,虽然来不及申请搜查令,只是得到允许后稍微查看了一下,但根据汇报的巡察说,就连有相同纽扣的衣服都没有发现。」
高木闻言补充道:「以防万一,我们还询问了他们家里人,结果还是没有任何的
收获,都说没有突然不见的衣服。」
「也就是说,犯案之后销毁的可能性也非常的低吗?」目暮警官沉吟道:「他们的父母都是什么态度?」
「这点我也问了,三组刑事都说,他们的父母知道他们上门的原因后,都很震惊也很担心。」
高木开口道:「总之基本可以排除父母包庇的可能,所以小兰捡到的那边纽扣,很可能只是凑巧掉落在地上的纽扣。」
「是这样啊。」小兰闻言有些失望,显然在为没有帮上忙而感到有些失落。
「除此之外,去拜访的形式还根据他们三个家人的描述得知了他们最近的行程。」
高木开口说道:「火野先生是在第一个酋市之日的时候和家人一起去了仙台旅行,并不在东京。
猿川先生则是在第一个、第二个酋市之日案发的同一时间在外打工,也没有嫌疑。
至于水江先生,在第二个酋市之日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关系去长期出差了。
而且在第一个酋市之日被「酋之男」抢劫之后,还去了附近的警局报案,留下了自己受害的经过。」
「原来如此,这么说的话,不管是第一个、第二个或者是今天的第三个酋市之日,他们三个都没有可能连续犯案啊。」目暮警官沉吟道。
「顺带一提,刚刚医院联系了我们,说刚送去医院的被害者益子士郎先生已经清醒了。」高木紧随其后补充道。
「嗯?醒了?」听到高木的话,唐泽挑了挑眉道:「那他的情况怎么样?能够说明之前留下的讯息或者直接指正犯人吗?」
「很遗憾,对方似乎被「酋之男」刺伤后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之前留下的那些信息完全都记不清楚了。」
高木说到这也是一脸的遗憾,如果对方意识清醒的话,那他们也就不用费事在这查案,直接就可以代表犯人了。
而唐泽听完高木的汇报后,内心没有丝毫波澜甚至有点想笑。
果然就如同他一贯总结出规律一样,受害者即便侥幸能够活下来,但也不可能提供什么有有用的情报。
不是失忆就是昏迷,总之想要拿到线索那是不可能的。
「是、是吗?」目暮闻言也是一脸的失落之色。
「警部,找到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千叶去而复返跑了过来:「在「酋之男」的背包之中,找到了水江先生的存折。」
「找到了么?」目暮警官闻言点了头。
「嗯,因为存折被放在了其他人的包里,所以找的时候花了一点时间才找到。」千叶开口解释道。
「其他人的包?」唐泽闻言有些诧异道。
「没错,我们请第一个跟第二个酋市之日的被害者过来确认自己遗失的背包的时候,发现里面的东西都被弄乱了。」千叶点头解释道。
「这么说的话,我的包里面好像也有一条自己没有见过的手帕。」园子闻言摸着下巴沉吟道:「但相对的,原本放在包包里面的神签却不见了。」
「你是说「恋爱神签」吧。」
千叶闻言笑着道:「我在别人的包包里面找到了。
我想想,内容好像是神经质,有点守旧的…」
「等一下!」
园子一把捂住了千叶的嘴巴:「你别把神签里面的内容说出来啊!!」
「但是,为什么所有人包里面的东西都被打乱了呢?」目暮警官摸着下巴沉吟着。
「估计是「酋之男」翻找了抢来包里的东西,然后又随意放回去了。」高木推测道。
「嗯…」目暮警官闻言沉吟道:「那这么说的话,第一、
第二次酋市之日的被害人,都已经确认过自己被「酋之男」抢走的遗失物了?」
「没错,所以这三次应该是同一个犯罪者所为。」千叶点头道。
「那这下就算弄清楚了吧?」猿川久巳听到两人的对话开口道:「我们是不是洗清嫌疑了?」
「是啊,那些张口就来的家伙们,真是够不负责的。」
火野辰男不爽的看着围观的人群道:「散播谣言说「酋之男」逃到了洗手间的那些家伙,估计这会正在人群里看热闹吧,真是不爽。」
「不管怎么说,我们三个人都没时间参加三次酋市之日,这一点之前的调查应该都能证明。」
水江申次笑着道:「我们也算是洗脱嫌疑了。」
「那这样的话,可以让我们回去了吧?」火野辰男看向目暮警官开口道。
「可以吧?」火野辰男附和道。
「我太太肯定很担心我了。」水江申次也紧随其后道。
面对三人的请求,目暮警官也没有什么理由再继续留下三人,只好开口道:「好吧,今天就先暂时结束。」
三人闻言扭头就走,而看着驱赶围观人群往外走出的三人,唐泽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居然让走了?
这可有点不对劲了,毕竟一般遭遇案件的时候,哪有让嫌疑人先走的。
这可是正常情况下没有的事情。
事出反常必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