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十四章 与帕派瑞斯的交锋 (第2/2页)
帕派瑞斯怅然若失,“他好酷啊,比安黛因还酷,不,他还是比不上安黛因那么酷的,但是,就相差那么一点点……几乎就一样酷。可他还是好酷啊,我的心都被他牵走了,我是说,假如我有心脏的话。”
彡斯点点头,“是啊,真的很酷,光脚走路不仅cool,还很cold呢。”
“我可能这辈子都当不了皇家护卫了,这个人类倒是有可能,皇家护卫都是很酷的。”
“即使如此,你还可以和他交朋友的。”
“可他不会愿意的,毕竟我……我,伟大的帕派瑞斯!一定会和他交上朋友的!我会让他知道,其实我也非常非常酷!”
“那你加油,多长点骨气。嘿嘿。”
鹿宗平走了很远的一段路,前方再过几个哨站就是雪镇了,他回头,骷髅兄弟的身影已经看不见,周围空无一人,他的嘴角略略一抬,被他用手按回去,然后又一抬,他又按住,嘴角疯狂乱他妈上扬,他按捺不住,终于仰天大笑,“果然!吾辈就是这样的潇洒过人,英姿绝伦!哪怕是那个如此时髦的骷髅小子,也被我击败了!这证明吾辈该死的魅力就连死去复生的骷髅也不能抵挡口牙!哼哼哼,怪物世界,准备迎接你们的伟大巨星吧!哦,臣服在伟大鹿宗平的光辉之下,捏嘿嘿嘿!”
他缓过劲来,收敛神情,咳嗽两声,再次确认周围没有人,或者别的什么家伙偷窥,这才面无表情地朝着雪镇走去——千破万破,表情不破,千塌万塌,人设不塌,就是这么冷酷,yes!
穿过又一段的树林路,前面的断崖旁有一个推着三轮冰柜车贩卖棒冰的高瘦怪物,他看起来像是个行为艺术家,黄色衬衫和红色长裤,蓝色的皮肤和蓝色的毛发,发型真是飘逸极了,就像头顶一坨小火苗似的,他两边长长的耳朵扑闪扑闪。鹿宗平看着暗暗吃惊,摸了摸自己柔顺的黑色长发,顿时觉得不单衣服得改,发型也得改!
他是个虚心的小孩,慢慢走过去,试图与棒冰小贩搭话,这个小贩却是很苦恼的样子,“为什么这些棒冰卖不出去啊?这明明是吃冷饮的绝好天气。”
确实,雪镇这么冷,吃棒冰的时候不用担心融化,鹿宗平这样想着,他倒是很希望买一份棒冰,可他身无分文。
“咳咳,说得对啊,这个天气吃棒冰再好不过了。”
蓝皮小贩眼前一亮,“哦!!一位识货的顾客!你好!要来一支好棒冰吗?”
“我想吃,但我没钱。”
小贩闻言苦恼,“啊?这可怎么办?没有钱的话,交易很难进行啊。”
“虽然没钱,但我可以教你怎么赚钱。”鹿宗平一脸严肃,“报酬是一根好棒冰。”
“成交。”
鹿宗平接过棒冰拿在手里,“诺,虽然我觉得下雪天和棒冰更配,但是一般人都想着热的时候吃一个棒冰的,洞穴尽头不是有一个热域吗?我从书上看到过,总之那里缺水,你去那里卖肯定生意兴隆的。”
小贩喜出望外,额外送了男孩一个大大的微笑!
鹿宗平嘬着赚来的棒冰,对着远去的小贩招手告别,“一路走好,我们还会再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