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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金乌城

第二百三十四章 金乌城 (第2/2页)

护城河宽足有几十米,深约有十几米,里面虽然有朵朵莲花在绽放,但若仔细看的话,却可以看见里面有凶猛的食肉动物在游动,尽是些从没见过的物种。
  
  关于这座古老的城阙有着种种传说,从其名字就可以看的出来,与神话传说之中的神鸟“金乌”沾边,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终于到了。”望着身前宏伟的巨城,姜华拉着莘岚的手,向着里面走去。走过吊桥,通过护城河,进入了城门之中,对于这样的年轻男女,并没有人过来盘问。
  
  进入金乌城,入眼处是无尽的繁华与兴盛,车水马龙,大街之上人流熙熙攘攘,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望着大街之上尽是身穿古代服饰的人,姜华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华夏国的古代。
  
  “上好的狐狸皮,三十两银子处理!”
  
  “千年人参,真正的老参王!”
  
  “本酒店新开业,第一天优惠大酬宾!”
  
  “冰糖葫芦...”
  
  真是一座热闹而又繁华的巨城,街上摩肩接踵,男女老少,形形色色,种族繁多。有金发碧眼的人,有黑发黄肤的人,还有绿发、紫发等甚至偶尔还能见到高大魁伟、生有兽耳的非人族。
  
  “这真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吗?”莘岚紧紧地挨在姜华的身上,小声的问道。看着眼前的情景,她感觉有些不真实。
  
  “别担心,有我呢。”姜华对着莘岚笑了笑,拉着她在人群中快速的穿行。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直都在荒野之中行走,突然间进入这样的大城,真的是感觉恍如隔世。
  
  “这里我喜欢。”莘岚说道。
  
  “那好,我们可以在这里多呆几天。”姜华笑着说道。
  
  “真的吗?”莘岚心中一喜,但随即说道,“我们不是还要急着去逐鹿之地吗?”
  
  “没关系,反正已经已经来不及了,不如在这里多呆一会。”姜华说道。他在败走轩辕世家时,曾经说过要在半个月之后再攻轩辕家,无奈如今被持兵弄到了这个一个奇怪的世界来。短时间内既找不到轩辕剑的下落,又不知道该如何回去,只能无奈的放弃。不过姜华并不担心什么,他相信只要轩辕世家找不到莘岚,而自己又迟迟不现身,那么他们绝对不敢那自己的父母怎么样,相反,他们还必须要好生的照料,因为那是他们与自己交涉的唯一筹码。
  
  “嗯。”莘岚兴奋的点了点头,绝美的脸庞靠在姜华的身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老板,这个冰糖葫芦咋卖?”姜华拉着莘岚,走到一个商铺的旁边,指着冰糖葫芦问道。
  
  “哎,客观您好!这冰糖葫芦三个铜板一支,请问客官您要几串?”老板见生意上门,一张脸笑得就像是盛开的花一样。
  
  “三个铜板?”姜华微微一愣,他这时才想到这里不是地球,他卡里面的几百个亿根本就用不上。
  
  “我们要两串。”莘岚这时伸出纤纤玉手,手里面捏着一个白色的银块,递过去说道。
  
  “好嘞客官,请您稍等,马上给您包好。”老板笑眯眯的说道。
  
  “莘岚,你从哪里弄来的?”姜华轻声问道。
  
  “这是我自己的收藏。”莘岚笑着说道。
  
  “传说中,西方的龙喜欢收藏一些金银珠宝啥的,没想到我华夏国的神龙也有这个爱好。”姜华腹诽道。
  
  “华子,走吧,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住下来。”莘岚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冰糖葫芦,说道。
  
  “恩。”姜华点点头。两个人肩并肩的走了,却没有发现在人群之中,一个年轻人,正在用火热的眼光死死地盯着莘岚,眼中满是火热的光芒。
  
  这里的物价并不高,仅仅是一小块银子就可以租一间大房,可以在里面住半个月。
  
  “通灵之术!”一切妥当之后,姜华将苍鹰王召唤了出来,吩咐它出去猎杀一些珍惜的物种,一次来换一些金钱,毕竟用莘岚的钱让姜华感觉有些不舒服。
  
  这是一些过度章节,我尽量写的多一些吧,但绝不会超过三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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