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 司马荒坟的来历 (第2/2页)
残害恩师后,司马平就只身踏上江湖路,从不断的杀伐之中,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还能亢奋,还能感觉到快乐。
名声不显,全因他手下从无活口。
直到他遇上了幕后的那位“大人”,被其收服,从此改名司马荒坟。
这名字就是要表明,他拒绝老套的死亡,不需棺木,不需入土为安,坟墓与他此生绝缘,暴毙荒野,不得好死,就是最适合他的下场。
在他的观念里,他追求的是激烈而震撼的死亡,作最灿烂的终结,但这不代表他讨厌生存。
生与死,是两码子事。
他认为,死,是代表着一段生命历程的终局,更是肉体和灵魂的真正解脱,升华至另一境界的开始。
所以,他弑父杀师,是为了帮助他们“升华”,去感受生命的真谛。
从他第一次接触死亡开始,便深深被‘它’神圣的气息迷住,这才是人生中最为动人的物事,便因死亡,他的生命不再灰暗无光,得见绚烂光彩。
他不惧死亡,只怕死得不够激昂,不够畅快。
不求善终,只求横死。
所以,他最得意的武功也是自血腥杀伐,死亡之乐中创出,横死三击。
光听雪糕的复述,风亦飞就感觉司马荒坟这‘抖m’是个十足十的疯子,就那么杀了他还真是便宜他了,满足了他的心愿。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司马荒坟疯狂中似也很清醒,他要真是追求震撼的死亡,怎么不敢去惹武功绝顶的高手。
多的不说,他要敢上权力帮,姐夫一拳把他轰杀,绝对满足他的要求,死得轰烈痛快。
骨子里,说不准他也是不敢直面死亡的吧?
啧!
这贱人!
死都死了,风亦飞也懒得再作理会深究。
本以为,孙不恭要被押解上京治罪,损失了一份经验。
却没想到,他一身铁甲都给崔略商剥了下来,给了雪糕。
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还是难得的套装,名为石鲮套,分为护臂,胸甲,腿甲,靴子四个部位,那铁靴也是铸造得奇异,带四个钩爪的,仿如野兽的脚爪。
没有武器,那双爪子是连在护臂上,有单独的伤害属性,及外功破防值提高356,且有个特效,刨地速度增长40%。
但有个弊端,装备这护臂,就不能再装备拳套了。
等于护臂上的爪子是没有三围属性,护臂比诸单件装备属性要多几条,但要说比较拳套加护手两件,整体属性就低了。
套装属性做了些弥补,两件套加500防御,四件套提升力道60点。
一贯喜欢甲胄类装备的带着你老婆却是看不上这石鲮套装。
原因很简单,穿起来太丑了,看着就像个死跑龙套的。
寻常甲胄穿着都是威武豪气,这石鲮套却是背后一层层的厚实甲壳重叠,直包到臀部,团成个球的时候背上甲壳还能拉伸,因这缘由,背部会拱起一些,远看好似背了个龟壳似的,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正面反而是除了护心部位是沉厚的铁甲,其余位置皆是细密的鳞甲。
用带着你老婆的话来说,装备只是一时的,帅不帅可是一辈子的,装备可以不强,但不可以不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