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三章 原创与同人 (第2/2页)
但其实,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天下霸唱的确在酒后卖掉了全版权,这点毋庸置疑。
对方利用了早期版权法案的漏洞,彻底掌控了这部作品。
但报酬并非是网传的10万块,而是150万,外加40%的后续改编收益。
不过改编收益这东西是能做手脚的。
但总得来说,所谓的酒后被骗,更多的则是半推半就。
因为即使是在07年,150万也已经是个天文数字了。
天下霸唱贪了,并被人看透和利用了这一点。
但反过来说,此时的全部版权,还在他自己手中!
张远这位大明星亲自找上门,让这位有些惶恐。
套路还是一样,先喝!
拉着他喝了三瓶白的,喝的这位拉着张远直喊哥。
晚上在酒店住同一间房,同睡一张床。
这位都没想到,大明星竟然如此接地气,一点没有架子。
和杨过同床,那我就是小龙女喽?
这位是东北人,在内蒙长大。
这俩地方可都是出酒蒙子的。
他双血脉加持,对自己的酒量极有信心。
可在连续三天大战过后,他惊讶的发现,对方一点事没有,自己却宿醉上头。
他头一回被人给喝服了!
虽然他比张远年纪大,但依旧喊起了哥。
“远哥,你说是想买我的影视版权对吗?”
“咱哥俩好商量。”
“兄弟,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张远朝着自己一比:“你瞧我像胡八一吗?”
“不像。”天下霸唱摇头道:“我想象中的胡八一没有你那么帅。”
“那你说范氷氷来演Shirley杨怎么样?”
“啊!”天下霸唱一想到范小胖打扮成类似古墓丽影的装扮,就浑身一激灵。
这谁顶得住!
张远来胡八一,范氷氷来Shirley杨,这要是拍成电影……天下霸唱想想就觉得美。
成不成再说,反正先把饼画上。
“亲兄弟明算账。”
“我非常喜欢你的,所以我要买版权,想拍,但也不能亏了兄弟你。”
张远大气的一挥胳膊:“你开个价吧!”
“我不懂,远哥你开价吧。”对方推脱到。
这不是客气,是鸡贼。
等张远先开价,他好看情况,并且无论开价多少,他都好往上加。
“那兄弟我也给你撂了实底吧!”
张远故作大气,并摇晃着身体,好似酒劲上头了一般。
“我一共准备了100现金。”
“你签合同,我当场打钱!”
天下霸唱一转眼珠子,随后连连摇头。
“老哥,100万少了点。”
“那你说。”
“200万,外加后续影视收益的50%!”
漫天要价,着地还钱,对方也不是傻子。
“哦……”张远叹了口气:“你开的这个价。”
“我在整个影视行都没见过。”
“我拿不了。”张远也摇晃起了脑袋。
“那哥哥,你再考虑考虑,我们好商量。”
天下霸唱这两天琢磨过味来了。
张远这么大个明星亲自上门,还陪着喝了好几天。
那说明对我这志在必得啊!
那我还慌什么,晾一晾也没事。
越晾,对方说不准给的越多呢。
酒桌上亲密无双,那能当真吗?
天下霸唱口口声声喊哥,但心里明白着呢。
但他不知道的是,张远也没把他这一声哥当真。
没点准备,我能亲自上门?
他还有杀招没用呢。
“哎,你这条件就没诚意了。”
“算了,就这样吧。”
“你这儿不行就不行,是我准备的钱不够。”
“我是对盗墓类很感兴趣的。”
“既然你这边不成,那我就换个方向吧。”
张远边起身边提道。
“你打算换什么方向?”天下霸唱听他这么说,突然警觉了起来。
“我听说有一本《鬼吹灯》的同人挺火的?”
这位脸当场就绿了。
哪部同人作品?
《盗墓笔记》啊!
之前说过,《鬼吹灯》在天涯连载后不久,百度上就出现了两个自发的贴吧。
其中一个就叫鬼吹灯吧。
而这个贴吧建立不久后,便有一篇名为《盗墓笔记》的同人开始在贴吧连载。
没错,一开始《盗墓笔记》就是《鬼吹灯》的同人文。
所以故事初期,主角团配置,世界观才会那么相像。
一开始谁也没当回事。
可更着更着。
哎呦喂!
大家发现这也不错啊!
虽然文笔上不及《鬼吹灯》,故事也没有那么严谨,多少还带点卖腐的嫌疑。
但很快也火了起来。
大有一副同人逼死原创的架势。
张远嘀咕着。
“相比胡八一,我好想更适合演吴邪。”
“嗯,范氷氷演阿宁也不错的。”
“张起灵的话,我觉得陈琨也行啊。”
反正他就随口胡邹呗。
他是随便说说,天下霸唱可受不了了!
什么?
同人文比原作更早卖出版权。
还用原本给我的顶级阵容拍成电影?
那我这原作的脸还往哪儿搁啊!
“不是哥,先别走。”
“我得走,还得赶去余杭找《盗墓笔记》的作者呢。”
“希望他能好谈一些。”张远摆手道。
“咱哥俩以后再聚,不打紧的。”
“打紧,可太打紧了!”天下霸唱拉着他就不松手啊。
“我失言了,随口胡说的。”
《鬼吹灯》火了后,不是没有人找过他。
但给出的版权费就没有超过50万的。
但这位见自己的在网站上连载火热,每个月光连载费用就得好几万。
胃口便也越来越大。
东北加内蒙血统,除了酒量好外,也是好面的。
被张远掐中了软肋,他说话立马就软和了起来。
当然,张远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主。
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他也主动放宽了一点点现金条件。
最终两人以120万,外加10%的后续影视改编收益,达成了协议。
张远要下了他这个IP和世界观下的所有影视作品的改编版权。
但创作,实体书出版,有声书以及其他版权仍在他自己手中。
第二天酒醒后,张远立马找来常用的合同律师拟了文件,当场就让对方给签了。
并且这10%的版权收益他也并不打算耍花招。
毕竟资本有一种绕开分成的套路。
那就是再开一家公司,把版权低价卖给这家公司,左手倒右手,再由这家新公司进行制作拍摄,或者与其他平台合作创作。
这样一来,原作者就只能拿到第一次低价交易的版权分成了。
这种绝户计很难看,也容易被人诟病。
你老这么搞,谁还愿意把改编版权卖给你。
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张远与对方道别。
但他并且停下脚步,而是直接坐飞机去到了余杭。
因为他在酒桌上刺激对方的话,并非虚言。
他真的打算去余杭找南派三叔……